涉密人员在日常保密工作中经常会接触到涉密载体,涉密载体的管理也是岗位基础性工作。正因为涉密载体管理工作的重复性较高,很多人容易忽视,因而导致泄密事件的发生。
案例警示
案例1:涉密文件放置在办公桌上离开
2021年3月,某地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李某到区委办公室领取多份涉密文件。回到办公室后已是下班时间,因家中有事,遂将文件放置在办公桌上离开。第二天上班,单位安排李某到市委宣传部跟班学习,并要求其立即报到。因工作安排紧张,李某未及时将文件放到保密柜中保存,导致上述文件下落不明。经多方查找,仍有数份文件下落不明。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李某留党察看 1年政务撤职处分,从四级主任科员降为一级科员。
案例2:未履行登记签收制度,涉密载体未放保密柜
2016年6月,团市委宣传部部长方某从市委办公室签领1份秘密级中央文件后,随手将这份涉密文件与办公资料混放在一起,不仅没有将涉密文件放在保密柜中保管,也未按照规定严格履行登记签收制度。后因办公室搬迁调整,方某彻底将此事抛之脑后,最终导致文件下落不明。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方某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分析
法律法规1: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保存涉密文件、资料、书刊、图纸、光盘、硬盘等涉密载体保存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离开办公场所时,应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柜中。
法律法规2:《泄密案件查处办法》明确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 10日内,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下落的,按照泄露国家秘密处理。
法律法规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一步规定,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上述案例的李某和方某都没有意识到涉密载体保管的重要性,忽视保密规定,未及时将涉密文件存放在保密柜中,而是惯性将密件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中,导致密件严重失控,最后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个人遭受严厉处罚,让个人前程蒙上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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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提醒:保密意识淡薄,不遵守保密规定,不仅给国家利益和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个人也会受到泄密的无情惩罚。涉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细小之处见成败”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按照规定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柜中,稳扎稳打地开展各项保密工作。保密工作单位应当加强引导宣贯和保密培训,加强技能防范水平,落实保密管理主体责任和保密制度规范,加强保密防范措施,为涉密场所配保密柜等保密设施设备,筑牢保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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