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机密,慎之又慎。大家好,这里是国保科技。
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一些不经意间的行为很有可能造成工作内容的泄密,下面四个最易造成办公泄密的行为,你中招了吗?
1微信传递涉密文件
2019年9月19日,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齐某到市委发文室领取1份涉密文件,回单位后按程序进行办理。该局负责同志作出批示,要求交给该市3个协会的办公室主任阅知。因上述协会驻外办公,齐某擅自用手机拍摄文件,通过微信发送给市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主任黄某、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王某,电话通知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主任徐某到黄某处阅知此文件(徐某未注册微信,与黄某在同一地点办公)。9月20日,黄某为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按工作惯例直接将齐某发来的涉案文件图片,转发至其所在协会工作群,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齐某、黄某党内警告处分,将齐某调离文书岗位。
国保保密小贴士:公文流转、通知传达是机关单位日常办公中最常接触的工作,很多时候会面临涉及人员多、范围广等问题,部分人员为便于工作,加之信息化时代下微信等综合社交平台方便快捷的传播特点,选择铤而走险,为泄密埋下隐患。齐某并非个例,究其原因还是存在侥幸心理,他们没有意识到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渠道传递国家秘密,涉密信息往往会急速扩散,危害十分严重。
2违规处置涉密文件
2018年1月5日,某集团公司办公室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周某签领了中央文件机要件,内含一式2份秘密级中央文件。周某将其中的1份文件进行了存档,另1份文件按程序进行流转传阅并做好登记。同年4月,按照中央文件管理规定退还时,经反复查找仍未找到上述1份存档的中央文件。据周某本人回忆,其在未履行保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1月8日将存档的中央文件连同其他需销毁的文件一并送去销毁。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周某党内警告处分,扣发2018年度绩效奖金,并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国保保密小贴士:涉密载体原则上只要存在人与人之间转手交接,就应当作出文字记载,包括收发登记、传阅登记、借用登记、复制登记等,但实际在日常办公过程中,无登记或登记不全的情况非常普遍,以至于有时文件流转到哪里、在谁手上都不清楚,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关人员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并且执行保密制度不力。
3违规拍摄、存储涉密文件
2019年6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局工作人员李某名下连接互联网的非涉密计算机中存储大量标密文件资料。经查,其中包含1份机密级、1份秘密级国家秘密,均系2017年某省挂职干部吴某存入,其为便于汇报工作,使用手机对涉案文件进行拍照记录完成时间,在将手机接入非涉密计算机,通过手机助手软件处理相关照片时,误将相关图片导入该计算机中。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吴某及其挂职所在处室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国保保密小贴士:机关单位借调、聘用人员的保密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方面暴露出相关单位对临时工作人员的管理存在疏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相关人员在日常办公过程中存在为图方便而漠视保密规定的情况。上述案例中吴某为应付汇报工作,没有沉下心来踏实做好记录和总结,而是耍起了小聪明,通过手机拍照来记录时间节点和关键要素,造成了违规案件的发生。
4保密责任缺位造成泄密
2017年1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局网站刊登了2份机密级国家秘密。经查,2016年12月,该局收到两份通知,各附1份机密级附件。由于当时单位已放假,书面转发不能及时发放到位,该局工作人员李某按照局领导王某批示要求,安排祁某通过网站转发。祁某仅核实通知未标注密级,未核对附件是否标密,直接将其刊登在门户网站上,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王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李某和祁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国保保密小贴士: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是涉密信息保护的最后一道“安全阀”,将涉密信息保住守好,信息公开才能平稳推进。以上述案例为代表的多起泄密案件反映出部分单位保密审查制度形同虚设,相关责任人忽视审查程序和责任,导致保密审查走过场,造成泄密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