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会议、活动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会场及设施、设备应经保密技术检查检测。会场内应加装移动通信和无线网络屏蔽设备,并配备便携电子设备存放柜。携带、使用录音、录像设备应经主办单位批准。不得使用对讲机、无绳电话、无线话筒、无线键盘、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或装置,不得使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涉密视频会议除遵守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一般要求外,应按照涉密网络有关要求建设和管理视频会议系统,指定专人负责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和音视频录制,会议召开时应断开所有不参会会场的视频会议设备和网络连接,并对参会会场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保密检查,会议音视频资料应按照涉密载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