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印发规定严格手机使用保密管理
作者:别把保密不当工作
时间:2023-09-0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日前,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规定》的有关情况接受了相关记者的采访。

请您介绍一下《规定》修订出台的背景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手机用户已达12.15亿,其中智能手机用户约占70%。我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大量使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给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带来新的严峻挑战。


一是安全保密隐患突出。目前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集传统手机、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定位仪、掌上电脑等于一体,具有视频通话、宽带上网、定位追踪、大容量数据存储及处理等系列功能,在方便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也为各类窃密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的通信技术框架、芯片和操作系统主要采用国外技术和产品,被远程控制后可以窃取用户数据,甚至可以利用手机对周边信息进行窃听窃照。此外,利用位置服务功能,还可以对用户进行目标定位追踪。


二是窃密泄密问题严重。手机已成为境外情报机构便捷的窃密工具。“棱镜”事件反映出,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情报机构大肆开展手机监控窃听活动,目标直指一些国家政要,也包括我核心涉密人员,对国家秘密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一些涉密人员违规使用手机谈论、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情况仍有发生,泄密隐患较为严重。


三是管理薄弱问题仍然存在。原《规定》印发以来,机关、单位强化了手机保密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实际情况看,原《规定》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有的要求也未得到严格执行,管理不到位、落实不严格、查处不认真等问题仍然存在。为适应新形势、应对新风险,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必须进一步健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必须通过创新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机制加以解决和防范。


新修订出台的《规定》总结近年来的成功经验,厘析了新的安全保密风险,借鉴了国内外一些好的做法,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明显增强,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规定》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做出了哪些规定?

《规定》针对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安全保密隐患,注重从实际出发,注重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了涉密人员手机使用的相关保密要求。如:在普通手机方面,明确了八项禁止性行为:


一是不得在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二是不得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三是不得连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或者涉密载体;

四是不得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机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

五是不得在涉密公务活动中开启和使用位置服务功能;

六是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者开通其他功能时,不得填写禁止公开的涉密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七是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电信管理部门进网许可的手机;

八是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手机。


在专用手机方面,《规定》明确了专用手机根据处理信息种类、功能和用途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机关、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为涉密人员配备相应类型的专用手机;同时还规定了专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要求和六项禁止性行为。此外,《规定》还对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和教育培训等提出了要求。


《规定》对涉密场所的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有哪些要求?

涉密场所是机关、单位日常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国家秘密的场所,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是确保涉密场所内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规定》明确,涉密场所的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应当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完善设施。针对不同涉密程度的场所,如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不同密级的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等,《规定》都提出了相应的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具体要求。同时,《规定》对移动通信基站或者信号转发装置与有关涉密场所的安全距离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规定》要求,涉密会议或者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会议、活动的密级,对参加人员、服务人员等提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具体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落实。

《规定》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还有哪些要求?

《规定》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手机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等工作的管理职责。同时,考虑到手机使用范围广,涉及管理部门较多,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规定》明确了国家相关部门在无线通信安全检测、电信管理、特殊设备管理以及专用通信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此外,《规定》还就机关、单位及其负责人、涉密人员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机关、单位科学规范地开展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一些商用加密手机能否满足保密管理要求?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商用加密手机采取商用密码保护措施,主要用于保护用户个人隐私,不属于《规定》所称的专用手机范畴,不能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


根据《规定》要求,只有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符合国家保密和秘密规定的安全保密功能、供涉密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专用手机,方可存储、处理、传输规定密级以下的国家秘密信息。

下一步应当采取哪些措施落实《规定》的有关要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使《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切实抓好宣传贯彻,抓好督导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将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要求纳入保密教育培训内容,使涉密人员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熟知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要求,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二是落实保密责任。机关、单位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负有主体责任,要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切实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执行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机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


三是细化管理措施。涉密程度高的机关、单位,可以根据《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的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措施。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将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纳入机关、单位保密检查内容。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发生手机泄密案件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是强化技术保障。在涉密场所配备必要的手机存放柜、手机信号干扰设备和手机携带检测设备等保密设施设备。


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还将联合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核心技术、专用移动通信系统以及手机安全防护技术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为涉密人员提供相对安全的移动通信手段,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大家的工作和生活。


来源:别把保密不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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