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媒体向公众披露了两起重大间谍案件。
董某为上海某党政机关下辖研究所工作人员。由于刚入职工资不高,经济窘迫。
某天,董某被一老外搭讪问路与其结识。但董某没想到,这位老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间谍。该间谍以自身中文读写能力一般为由,委托董某帮忙搜集一些特定课题的资料,他愿意出钱。
最初,该间谍请董某帮助搜集公开资料并撰写报告。后来,直接提出要董某从单位寻找行业数据和分析报告。董某明知内部资料是保密的,但经不住金钱诱惑,就同意了。
该间谍的指导董某考取了公务员编制,通过董某接触到党政机关内部重要、核心资料和数据,然后不断抬高价码,让董某把这些文件复印或者拍照给他。
2022年8月,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破获了这起间谍案。董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回溯董某的犯罪之路,他一步步走向深渊的“情节”,和近日的国企高管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案,颇有些类似之处。
被告人王某某,原是某大型国企高管。2012年,他所在的企业因重要产业领域的国际竞争被该国间谍情报机关炮制的一起“中国间谍案”卷入了旷日持久的海外诉讼,我方企业的应对屡屡陷入被动,而该国在法庭上出示的所谓“证据”中,竟然出现了王某某的名字。
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办案干警说:“这些反映我方企业内部情况的文件,出自王某某为自己及家人申请该国永久居留权的移民材料。同时我们调查确认,王某某办理全家移民的情况与正常合法途径严重不符。”
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王某某向境外提供的材料中,有14份属于我国法律定义的情报。
经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回顾两起案情,其中存在的共同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01 两案被告皆属间谍组织重点策反人群
容易接触、知悉相关情报和国家秘密的人员,是间谍组织策反的重点对象。董某在间谍的“培养”下,考入公务员编制,在单位表现积极主动,获得参与重要工作的机会,以便触及核心秘密,窃取提供。
02 二人皆因利益私欲甘被利用
利用金钱等利益诱惑策反,是境外间谍组织常用的渗透策反手段。王某某为获得国外永居权,不惜用我重点行业领域关键情报为交换,甚至为其恶意指控我方提供所谓“证词”,我国相关的产业链发展由此受到技术封锁,打压遏制,损失难以估量。这是典型的为追逐个人蝇头小利,给国家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的卑劣行径。
03二人所在单位均存在保密管理漏洞
王某某利用单位管理中的漏洞私自获取部分资料并向境外提供,董某更是能够通过复制、拍照窃取到核心数据和文件资料。这也暴露出相关单位在保密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应引起机关、单位的深刻警醒。
随着我国面临的安全威胁日趋多元,反间谍斗争形势也更加严峻复杂,各类间谍活动的目标更加多元、领域更为广泛、手段更加隐蔽。上述案件中,我们除了要吸取他们的教训外,还应看到,对于涉密人员,相关单位还应从细化管理方式、完善监管制度等方面着手,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工作,筑牢保密工作防线。
• 编辑:宋爽
• 来源:保密观、人民网、中国普法、中国青年报、封面新闻、广州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