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2010年,新修订保密法颁布施行,这是我国保密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开启了依法治密的新征程。十年磨一剑,凌寒梅花香。1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山东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入贯彻实施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在依法治密的道路上探索创新、勇于实践、科学运行,全省保密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推进了国家秘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尊法普法筑基石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新时期的保密工作关乎国家安全和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发展,关乎人民切身利益,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一保密法明确规定的义务,须由全社会来共同遵守。为使保密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保守国家秘密成为人们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近年来,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力调动了全社会关注保密、参与保密、依法保密的积极性、主动性,保密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山东省积极开展保密法治宣教活动,参加人数、获奖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创宣传教育新渠道、新形式、新载体,如将保密法治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保密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报纸、电视台发表署名文章或讲话,带头讲法普法;建设保密教育实训平台,开展涉密人员保密法治轮训,实现对重点人群的全覆盖;重要时间活动节点向公民发送保密法宣传短信,在市中心广场开展送法普法活动,深入群众传播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崇法、机关单位主动普法依法、公民个人自觉学法守法的浓厚保密法治氛围,为推行依法治密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舆论基础、群众基础。
建章立制谋长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保密管理面临着由传统粗放型内部管理到现代精准型社会治理的转变,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给保密工作带来许多新任务、新挑战。聚焦发展问题、改革命题、时代课题,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国家秘密中的新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10年来,以保密法为中心的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保密法实施条例、定密管理暂行规定、保密依法行政意见、工作秘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国家保密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为新时期保密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充分的法规政策依据。
山东省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相关保密法规制度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地方实际,深入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问题需求,积极做好制度规范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制定出台中央相关文件实施办法、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保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措施要求,明晰责任分工,推动法规落实。同时,对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已不适应现实需要、不适宜继续使用的制度规范进行了清理,作出废止或失效的决定,有效增强了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
依法行政固根本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保密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为依法治密提供了遵循和依据,同时也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行保密依法行政,既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保密工作转型升级、实现保密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保密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实践,不断规范保密资质(格)许可、保密检查、泄密案件查处等行政执法行为,保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2017年,国家保密局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见》,更为这一系统工程作出了鲜明注脚和规范指引。
山东省认真梳理公布全省保密系统行政权责清单,明确对应责任,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制定并落实“三项制度”实施办法,着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统一组织培训考取执法证,加大现场执法实践锻炼,不断提升保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近年来,积极适应涉密服务社会化、泄密监管信息化等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保密资质(格)许可及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失泄密案件,规范开展保密行政检查,既服务保障了企业和社会发展,也彰显了保密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更加坚定地认识到改革发展稳定需要法治护航,国家安全利益需要法治守护。全面推进依法治密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国家秘密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当前,保密管理领域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保密法规与其他法规相关条款之间的衔接,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协调,涉密人员流动约束的缺失,基层执法主体地位和力量的虚化等,都亟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解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中,一代代保密人唯有接力奋进,自觉担当,扎实推动国家秘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保障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长治久安。
(转载自《保密工作》杂志202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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