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对策
作者:国保科技
时间: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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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考察对象任前审核,对防范干部“带病提拔”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应采取相应措施,从档案形成的源头着手,筑起一堵堵“防火墙” ,杜绝各种造假现象,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1. 严把安全关,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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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各项流程,健全完善干部档案转递、查阅、借阅等各项安全保密制度,明确人员职责,规范工作要求,细化管理标准。对因工作需要到干部人事档案室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严格做到“三不查阅”(无查档介绍信不查、非中共正式党员不查、非两人以上不许查)、“四不转递”(个人代档不转、没有调函不转、接收单位不明不转、整理不规范不转)、“四不借出”(不符合借阅条件的不借、审批表不规范的不借、无领导签字的不借限期内不归还的下次不借),防止档案在查、借、转等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从而避免涂改造假、丢失、损毁、泄密等现象出现。同时,利用《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大组工网”,实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凭借数字档案都是电子文档扫描图像的特殊性,通过加密锁定等技术,可以避免纸质档案借阅过程中对档案进行涂改、添加、撤换和抽取等,为防范涂改造假等问题增设“监控器”和“防火墙”,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1. 严把问责关,借力大数据甄别档案真假



对审核发现的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不准确、不一致的,不能列为考察人选;对已列为人选的,要取消入选资格,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任职、录用、聘用、调动等程序。同时,干部选任部门负有档案使用把关责任,发现干部档案涂改造假、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等问题,要立即报告、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对不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特别是在干部考察等工作中,未认真查核档案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存在隐情不报、把关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何改变传统纸质档案管理方式和干部人事档案的暗箱化管理模式,让干部档案置于阳光下,利用好档案信息化、云计算、互联网和大数据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是一个值得深入研讨的议题。浙江推出“最多跑一次”改革,就是要依托“互联网+信息”,整合医疗保险交通、银行等各个领域的个人信息,实现基于政府云、大数据的审核服务。干部人事档案数据库的共享,可以成为“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的审核来源。基于大数据的融合和分析,有利于判定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二历一身份”的真实性。可靠性、真正解决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的问题。

文章来源:CHN档案管理培训

干部人事档案也属于涉密文件的一部分,应当规范好流程与制度,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可存放在有日志记录的电子保密柜中,每一次存取都有详细记录,如同一个隐形监控,能及时溯源,可协助查证,为您提供一个高效保密柜管理服务,防范涂改造假等行为。


国保第五代Z168-V系列保密柜,符合国家保密新标准,具有半导体指纹识别、日志记录、滚码解码、自主可控等功能,高度的安全性能与优异保密性能,为涉密载体提供一个固若金汤的保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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